question-icon 婚前购置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买的房又该如何分割?

我最近在考虑结婚的事情,但是身边有朋友离婚时因为房产分割闹得很不愉快。我想提前了解一下,如果是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或者是父母帮忙买的房子,万一以后离婚了,这些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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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婚前自己购置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毫无疑问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分割的。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还是归首付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比如房子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了50万,那么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70万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接着讲讲父母买的房。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外,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要是婚前双方父母都出资了,登记在一方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或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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