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告知书送达后购房合同就解除了吗?

最近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收到了一份告知书,不太清楚这告知书一送达是不是就意味着购房合同解除了。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告知书送达会导致合同解除,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展开 view-more
  • #购房合同
  • #合同解除
  • #法律依据
  • #通知送达
  • #民法典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告知书送达后,购房合同不一定就解除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解除购房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要解除合同,需要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法定解除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比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且经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可能享有解除权。 如果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将解除合同的书面告知书送达给另一方,且该解除行为满足实体性要求以及对合同相对方的通知形式要求,那么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比如,购房者因为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发送了解除合同的告知书,开发商收到后,购房合同就解除了。 不过,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从解除通知正式送达之日起3个月后,若相关方尚未向法院提出任何异议,即可被视作购房合同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而解除了。例如,开发商收到购房者的解除合同告知书后,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行为无效。 而如果该告知书并非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只是普通的告知事项,比如告知房屋的一些后续维护事宜等,那么它的送达并不会导致购房合同的解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