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拍下商品后又退款算跑单吗?

我在购物平台上看到一件商品,就先拍下了,但是后来考虑了一下又不想买了,就申请了退款。商家说我这是跑单行为,我有点疑惑,我这种拍下又退款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跑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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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拍下商品后又退款是否算跑单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跑单”在法律语境中的概念。跑单一般指交易一方在达成交易意向或者初步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后续交易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在网购场景里,拍下商品这一操作,严格意义上还不能等同于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通常商家在平台上展示商品信息和价格等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消费者拍下商品并完成付款才构成要约,商家发货则是承诺,此时合同才正式成立。 如果消费者只是拍下商品,还未完成付款,那么交易合同尚未成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退款,并不属于违约意义上的跑单行为,消费者有权利改变购买意愿。因为此时双方并没有形成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交易约定。 然而,如果消费者拍下商品并完成了付款,合同就正式成立了。此时若消费者无正当理由申请退款,这就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在一定程度上类似跑单行为。但如果存在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质量问题等正当理由,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利要求退款的,这种情况不能算作跑单。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拍下又退款是否算跑单,需要根据交易的具体进展和退款原因来判断。若合同未成立,消费者一般可自由决定是否继续交易;若合同已成立,需看退款是否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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