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赠是否需要登记?
我朋友最近遇到了不动产遗赠的事儿,涉及到房子的遗赠,不知道需不需要登记。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还有登记流程是怎样的,不登记会不会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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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赠是需要登记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不动产遗赠。不动产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所有的不动产在其死亡后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送给邻居小王,这就是不动产遗赠。 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受遗赠人接受不动产遗赠,只有经过登记,才能真正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 再者,关于具体的登记流程,分不同情况: - 若继承人已经在公证机关办理了继承权公证,那么权利人便可以凭借继承权公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来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例如,上述例子中小王如果拿到了相关的继承权公证书,再带上其他必要材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子的转移登记。 - 倘若不动产遗产已经经过法院判决并完成了分割,那么权利人则需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 - 若财产未被完全分割,但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已经就继承问题达成共识并无异议,全体继承人便可联手准备相关死亡证明、亲属关系等证件材料,一同递交至不动产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对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或受遗赠权属调查与转移登记的全过程。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遗赠是法律行为,需要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亡后60日内表示接受并且经不动产登记,否则不能取得物权。所以,在遇到不动产遗赠的情况时,受遗赠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表示接受并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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