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商场摊位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租了商场里的一个摊位做生意,最近听说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事儿。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租赁商场摊位的情况,需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呢?不太清楚这个税的规定,心里有点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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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你使用了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就可能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对于租赁商场摊位这种情况,通常商场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商场的所有者。所以,正常来讲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商场的所有者来缴纳,而不是租赁摊位的你。不过,如果商场所有者和你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你承担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你要仔细查看一下和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看是否有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的相关条款。要是没有约定,你一般不用缴纳这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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