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计算机是否免税?
我有一台自己用过的计算机想卖掉,不知道在税务方面有什么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计算机是不是免税的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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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计算机是否免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概念。这里所讲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把自己已经用过的东西拿出去卖掉。对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在税收政策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里的“物品”包含了个人生活中使用过的各类物品,计算机自然也在其范围内。也就是说,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计算机,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主体不是个人,而是企业等其他组织,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计算机),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是否纳税以及纳税的方式。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只有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计算机才适用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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