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中把房子卖了是否算拒执罪?
我现在正处于一场诉讼中,涉及到一些财产纠纷。最近有人劝我把名下的房子卖了,但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构成拒执罪。我不太清楚在诉讼期间卖房子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拒执罪,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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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拒执罪。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就好比法院都判了让你还钱或者做其他事儿,你明明有能力去做却故意不做,而且情节还挺严重,那就可能构成这个罪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诉讼当中把房子卖了是否构成拒执罪,关键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在诉讼期间,法院还没有作出判决,那正常情况下卖房一般不构成拒执罪。因为此时还不存在需要执行的判决、裁定。 但要是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裁定,并且要求你不能处置房子,比如进行了财产保全,或者判决你要拿房子来履行相关义务,而你却把房子卖了,这就可能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了。要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等,就可能会构成拒执罪。 判断情节是否严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卖房的目的是不是为了逃避执行,卖房后财产的去向,以及对判决、裁定执行造成的影响等。所以,在诉讼期间处理房产这样的重大财产时,一定要谨慎,最好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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