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给亲戚算骗贷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亲戚,当时办理贷款手续啥的都是按流程来的,但现在有人说这可能算骗贷,我有点慌。我就想知道,单纯把房子卖给亲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骗贷啊?我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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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房子卖给亲戚是否算骗贷,需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骗贷的特征。骗贷,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里的欺骗手段包括提供虚假的贷款资料、隐瞒真实的贷款用途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如果在将房子卖给亲戚并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没有采用上述这些欺骗手段,贷款资料真实、贷款用途明确且符合规定,那么一般就不算骗贷。比如,亲戚确实有购房需求,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并且如实提供了自己的收入证明、信用状况等贷款所需资料,银行经过审核后发放贷款,这种情况就是正常的房屋买卖和贷款行为。 但要是为了骗取贷款,故意抬高房价,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虚构交易等,那就可能构成骗贷。例如,为了多获得贷款,将实际价值100万的房子虚报成150万,亲戚再拿着虚假的资料去申请贷款,这就属于骗贷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关键还是要看在整个交易和贷款过程中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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