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给前妻算骗贷吗?
我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给前妻了,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有些操作我也不确定是否合规。现在心里有点慌,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骗贷。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房子卖给前妻这种行为算骗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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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子卖给前妻是否算骗贷,得先明白什么是骗贷。骗贷指的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目的是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单纯把房子卖给前妻这一行为本身不算骗贷。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获得贷款而采取了欺骗手段,就可能构成骗贷。比如,虚构房屋交易价格,抬高房价来获取更多贷款;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让银行误以为你有足够还款能力;隐瞒自己的负债情况等。要是没有这些欺骗行为,并且按照正常的贷款流程和规定来办理贷款,即便房子卖给前妻,也不属于骗贷。所以,判断是否骗贷关键在于贷款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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