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办证加名字是否要交税?
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打算婚后办证的时候加上配偶的名字,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交税啊?很担心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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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婚前房产婚后办证加名字是否要交税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当在婚前房产上加配偶名字后,该房产可能会部分或全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从契税角度,婚前房产婚后办证加配偶名字是不用交契税的。 另外,对于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不过,夫妻之间因房产加名而发生的权属变更,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是暂免征收印花税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婚后办证加配偶名字,契税是免征的,印花税多数地方也暂免征收,基本不会产生太大的税费。但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执行上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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