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打了十年合理吗?
我有个劳动纠纷去申请仲裁,没想到这案子处理起来特别漫长,都已经十年了还没结束。我就想知道,劳动仲裁拖这么长时间,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合不合理啊?我实在是被这漫长的过程折磨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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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仲裁打了十年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劳动仲裁的正常流程和审限规定。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应在最长六十日内结案。 从法律规定的审限来看,劳动仲裁打了十年是极不合理的。正常的劳动仲裁流程不会花费如此长的时间。出现这种超长期限未审结的情况,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案件存在特殊的复杂性,涉及多方证据的反复核实、鉴定等;也有可能是仲裁程序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或者其他意外情况。 如果遇到劳动仲裁长时间未审结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询问未审结的原因。若发现存在违规拖延的情况,当事人还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案件尽快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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