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了是否还跟肇事者有关系?
我之前被肇事者撞伤住院,现在出院了,但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后续可能还需要一些治疗和护理。我想知道,出院之后我和肇事者之间是否还有法律上的关系?他还需不需要对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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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了是否还跟肇事者有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讲,判断肇事者是否仍需担责,关键在于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否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这里涉及到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出院时,伤者的所有损失都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认定和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同时医生也证明伤者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不存在后续的治疗需求等情况,那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与肇事者的关系基本就结束了。但要是出院时,只是暂时脱离了医院的治疗环境,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后续仍有必要的治疗,像需要继续服药、进行康复训练,或者还存在一些因事故导致的潜在病症需要观察和治疗等,那么肇事者就依然要对这些后续产生的合理费用负责。比如,伤者出院后按照医嘱定期去医院复查,所产生的复查费用,肇事者应当承担。再如,伤者因伤致残,需要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这部分费用也应由肇事者赔偿。所以,出院并不一定意味着和肇事者的关系就完全结束了,要根据实际的损害赔偿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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