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作社买进的蔬菜卖出是否免税?

我家有个蔬菜合作社,平时会买进一些蔬菜然后再卖出去。我不太清楚这种买进再卖出的情况,在税收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是不是免税的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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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合作社买进的蔬菜卖出是否免税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概念。免税,简单来说就是不用缴纳相应的税款。而蔬菜销售在税收政策里是有特别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里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对于合作社而言,如果符合上述规定,也就是从事的是蔬菜批发、零售业务,不管是自己种植的蔬菜,还是买进后再卖出的蔬菜,都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将蔬菜进行了深加工,比如制成蔬菜罐头等,那就不能享受这个免税政策了。因为财税〔2011〕137 号文件明确指出,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所以,只要合作社是单纯的买进蔬菜然后直接卖出或者进行简单加工后卖出,且符合蔬菜的范围规定,就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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