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是先出文件还是先进行公示呢?
我最近在单位遇到了任职方面的事儿,有点搞不清楚流程。现在单位在进行人员任职安排,我不知道是应该先出任职文件,还是先进行公示。我就想弄明白,按照法律规定和正常流程,到底是先出文件还是先公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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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人事任职流程中,通常是先进行公示,之后再出任职文件。 公示是指在确定拟任人选后,将其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制度安排。它的目的在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而任职文件则是对任职结果的正式确认和宣告。只有在公示期内没有出现影响任职的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已经核查清楚且不影响任职的情况下,才会正式出具任职文件,标志着任职程序的完成。所以,正常的任职流程是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出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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