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土地。现在要进行土地确权,我不太清楚这些土地到底该确权给谁。是归和老人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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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说农村的耕地和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如果老人去世时,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由户内其他成员享有,土地确权也会登记在户内其他成员名下。因为这种承包方式强调的是户的整体性,只要户还存在,承包经营权就不会因为个别家庭成员的去世而丧失。例如,老张一家以户为单位承包了村里的耕地,老张去世后,只要他家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这块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就由其他成员继续行使,土地确权也归这些成员。 再看农村的林地。林地比较特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承包了林地,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该林地,土地确权可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这是考虑到林地的经营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为了保护承包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而作出的规定。 对于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如果老人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老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同时也就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进行土地确权时,会根据房屋的继承情况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不过,如果房屋坍塌或者长期闲置,村集体可能会收回宅基地。 城镇的国有土地,如果老人通过出让等合法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书。在老人去世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土地使用权。继承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将土地使用权登记到自己名下,从而完成土地的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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