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归属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家小区地上有不少停车位,平时大家停车也比较混乱,也不清楚这些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我想了解下现在关于小区地上停车位归属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是归开发商、物业,还是全体业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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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上停车位的归属问题是许多业主关心的焦点,下面为您详细解读相关规定。 首先,要明白地上停车位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规划内的地上停车位,另一种是规划外新增的地上停车位。 对于规划内的地上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就明确规划了这些地上停车位,其归属可以由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开发商有可能将其出售给业主,也可能附赠给业主,或者用于出租。 而对于规划外新增的地上停车位,这类停车位通常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还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规划外新增的地上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意味着业主对这些停车位享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收益一般也应归全体业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小区地上停车位归属方面的纠纷,业主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与开发商、物业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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