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租赁合同但不付租金还有使用权吗

我之前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最近手头有点紧,暂时没办法按时付租金。我想知道在这种没付租金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继续使用租的房子啊?就想了解下不付租金对我使用房屋这方面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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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一般来说,已经依法订立生效的租赁合同,即便还没支付租金,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因为租金支付并不是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唯一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也提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签订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无效情形,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没付租金就失效。 然而,虽然租赁合同有效,但不付租金的行为构成了对合同约定的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支付租金、支付违约金等。 关于不付租金是否还有房屋使用权的问题,在法律上,虽然合同有效,但如果承租人一直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出租人可能会先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旦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就不再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了。 不过在租赁合同解除之前,从合同效力角度讲,承租人理论上还是有使用权的,但这种使用权可能因为违约面临诸多不稳定因素,而且还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后果。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把自己内心想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想法表达出来。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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