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消费者有哪些法律条款?


在我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多部法律对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当经营者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预期的商品或服务,造成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就可以依据此条要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的欺诈行为,很多时候就包含了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信息、夸大商品的性能等,消费者就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对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进行了约束。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如果消费者是受到了虚假广告的误导而购买了商品或服务,就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对商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对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该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当商家通过不正当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时,就违反了此条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