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我买了套期房,开发商说会给做预告登记。我不太懂这预告登记到底有啥用,它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对我买房人的权益保护有啥帮助?我就怕到时候出啥问题。
展开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卖房人把房子再卖给别人或者进行其他不利于买房人的操作,提前做个登记。 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保全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卖房人在预告登记之后,又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者抵押给银行等,这些行为是无效的,买房人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比如张三买了李四的房子并做了预告登记,之后李四又把房子卖给王五,即便王五不知情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个过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子的物权依然会倾向于保护做了预告登记的张三。 其次是顺位保证效力。预告登记在保全请求权这种实体权利的同时,还保全了请求权人取得权利的有利顺位,使得其请求权具有排斥后序登记权利的效力。通俗来讲,就是预告登记的时间顺序会影响未来物权的实现顺序。例如,甲、乙先后对同一套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在房屋具备办理正式登记条件时,甲的权利优先于乙。 最后是破产保护效力。在不动产的物权人陷入破产时,如果相对人已经对该不动产进行了预告登记,那么该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卖房人破产了,买房人基于预告登记的权利依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不会像普通债权人那样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