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无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法律中,赠与无效是指赠与行为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赠与无效的法律规定。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如果一个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将自己价值昂贵的玩具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双方表面上是在进行赠与,但实际上并不是真心想要赠与,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虚假交易等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甲为了逃避法院对其财产的执行,假装将自己的汽车赠与乙,这种赠与就是无效的。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赠与行为无效。这里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明确要求必须遵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比如,法律规定禁止将某些特定的文物私自赠与外国人,若有人违反此规定进行赠与,该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 还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为了支持赌博活动而进行的赠与,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赠与行为无效。当赠与双方恶意勾结,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利益而进行赠与,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甲和乙恶意串通,将甲名下的房产赠与乙,以此来损害甲的债权人丙的利益,这种赠与就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