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管辖异议提出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了。我觉得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想提出管辖异议,但不知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才符合法律规定。要是提晚了怕不被受理,想了解下这方面准确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管辖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管辖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从而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关于管辖异议提出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提交答辩状期间一般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如果当事人可以随意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提出管辖异议,就可能导致诉讼进程被拖延,影响司法效率。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异议,法院也应当依职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且,对于一些基于新的事实、证据等因素,导致原本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管辖异议,但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