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到劳动部门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想去劳动部门申报工伤,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想知道申报工伤的各项材料具体是什么,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材料的格式或者证明效力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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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到劳动部门申报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报工伤的基础表格,需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以便劳动部门能够清晰了解工伤事件的全貌。 其次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是用于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关键文件。如果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直接提供劳动合同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不用担心,可以提供一些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工作证(能显示单位名称、本人照片等信息)、考勤记录(电子打卡记录、纸质签到表等)。这些材料可以辅助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然后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医疗诊断证明需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明确受伤的部位、程度、治疗情况等内容;如果是职业病,还需要有相应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些是确定工伤伤害情况的重要依据。 另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主体资格。 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例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该条款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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