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累犯与再犯的意思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我在看一些法律案例时,总是看到累犯和再犯这两个词,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什么意思。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中,罪犯之前有过犯罪记录,这时候就不知道该说他是累犯还是再犯,想了解下它们到底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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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再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和再犯的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这就好比一个人之前犯了罪,坐完牢出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又犯了特定的罪,那他就属于累犯。再犯则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就是实施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犯罪行为的人,不管两次犯罪之间间隔多长时间,也不管两次犯罪的种类是否相同。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和再犯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法律后果不同。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法官在量刑时必须考虑对累犯从重处罚;而对于再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从重处罚,是否从重处罚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二是构成条件不同。累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犯罪种类限制,如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且都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特别累犯则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而再犯没有这些严格的条件限制,只要实施了两次或以上犯罪行为就是再犯。三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一般来说,累犯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再犯更大,因为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故意犯罪,显示出其对法律的漠视和难以改造的特点;再犯可能只是再次犯罪,但不一定符合累犯的严格条件,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可能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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