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促使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过程。这是一种相对温和、高效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
在我国,医疗纠纷调解主要有三种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流程。
首先是人民调解。这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来调解医疗纠纷。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向当地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书,说明纠纷的基本情况、诉求等内容。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安排调解员进行调查。调解员会向医患双方了解事情经过,查看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之后,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会议,在会议上,双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调解员会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调解建议,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是行政调解。它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主持调解。医患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他们会审查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在调查清楚后,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提出调解方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相关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 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最后是法院调解。如果医患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进行调解。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过程中,法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若双方同意,法官会主持调解工作。法院调解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