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考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满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并且这种违规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这两个条件。 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关键在于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赔偿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意味着,因为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治疗费用,医院是要负责赔偿的,但患者原本疾病的治疗费用不在赔偿范围内。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在住院时需要有人专门照顾,那么这笔陪护费用也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患者的一种长期补偿。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如果患者因为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医院要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进行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当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医院需要支付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患者需要扶养的家属的一种生活保障补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就医、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医院要给予赔偿。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需要到外地就医,产生的住宿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 在认定医疗事故赔偿时,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第一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步,根据鉴定结果,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的医疗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