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抵税和租房抵税哪个更多?
我目前面临一个选择,不知道是申请房贷抵税还是租房抵税更划算。我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同时也在外面租了房子住。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这两种抵税方式哪个抵税金额会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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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里,房贷抵税和租房抵税是两种不同的扣除项目。下面来详细介绍两者情况。 房贷抵税,也就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也就是说,只要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以固定扣除1000元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租房抵税,即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根据不同城市,扣除标准有所不同。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对比来看,如果是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租房抵税金额每月最高可达1500元,比房贷抵税的1000元要多;在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但不是上述特定城市的,租房抵税每月1100元,也多于房贷抵税;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抵税每月800元,比房贷抵税少。不过要注意,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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