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和租房哪个申报专项扣税更合适?
我目前既有房贷要还,同时也在租房住,现在到了申报专项扣税的时候,我不知道该选择房贷还是租房来申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和实际优惠情况来看,到底选择哪个申报专项扣税会更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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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贷和租房哪个申报专项扣税更好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比如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不同的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至于哪个申报专项扣税更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所在的城市属于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或1100元的城市,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能更划算,因为扣除金额比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每月1000元要高。但如果您所在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那么选择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能更合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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