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过后是否必须两个人一起去?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过了,我想知道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呀?我有点担心对方到时候反悔或者不愿意一起去,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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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确实必须夫妻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这里涉及到“协议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离婚冷静期届满开始计算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只有一方去,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而且一旦超过这三十天,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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