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土地使用税合理征收的标准是怎样的?


南阳土地使用税合理征收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准。确定实际占用面积的方式有多种:如果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就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要是没有这些证书,但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比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那就以这些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要是缺少土地权属、面积资料,就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再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多层建筑物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有产权证且注明占地面积的,以产权证上注明的占地面积为准,未注明的,则按(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来计算。 征收标准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不同规模城市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不同。南阳属于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是1.2元至24元。不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在规定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例如南阳,根据城区不同区域的发展状况,将城区应税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5元/㎡ ,二级为10元/㎡ ,三级为5元/㎡ ;河南油田工矿区等部分工矿区年税额标准为5元/㎡ ;蒲山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3元/㎡ 。 此外,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且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按照法定程序批准。 相关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计税依据:就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在土地使用税里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