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了离婚证后还需要进行房产分割吗?

我和前夫刚领了离婚证,当时没考虑房产分割的事儿。现在想想,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我俩都出了钱。我就想问问,都领了离婚证了,还能不能对这房子进行分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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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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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了离婚证之后,是否还需要进行房产分割,这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已经通过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个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比如说,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再重新进行房产分割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没有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在领了离婚证之后,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房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了,双方对共同财产仍享有相应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要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另一方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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