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完三方协议后不去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不想去这家公司了。但是三方协议上好像有违约金的条款,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必须要交违约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到底用不用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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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从法律层面来看,三方协议属于一种民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如果毕业生不去该单位就业,从合同的角度讲,这属于违约行为。一般而言,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要依据三方协议中的具体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三方协议里明确约定了违约情形和违约金数额,那么毕业生违约时就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违约金的约定过高,毕业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结合用人单位因毕业生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判断。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等,毕业生拒绝去该单位就业,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可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总之,签完三方协议后不去是否交违约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协议约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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