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房产没过户到底属于谁?
我之前和别人做了房产公证,付了钱对方也把房子给我用了,但一直没过户。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从法律上来说到底算谁的。我想了解下这种公证后没过户的情况,房产归属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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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证后的房产没过户属于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房产公证和房产过户。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机构对涉及房产的相关事项进行证明,让这些事项更具可信度和合法性。而房产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把房产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不动产就包括了房产。这意味着,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也就是说,仅仅对房产进行了公证,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发生转移。 举个例子来说,张三把自己的房子公证给了李四,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虽然有了公证文书,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张三。李四虽然可能持有公证文件,并且可能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但在法律上他还不是房子的主人。只有当李四和张三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把房产登记在李四名下后,李四才真正成为了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所以,即使房产进行了公证,只要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在法律层面上,房产仍然属于原产权人。因此,为了保障自己对房产的合法权益,在进行房产交易等涉及产权转移的活动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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