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如何处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快半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种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企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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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 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这期间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比如,小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8个月,企业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外,企业还需额外支付小张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另外,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比如小李在某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一直未签合同,那么从满一年的当日起,就视为小李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劳动关系性质的转变。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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