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是否不得调解?

我打了个行政诉讼官司,在审理过程中,我想着能不能和对方调解解决问题。但听说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调解,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想知道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真的就不能调解了呢?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 #法院审查
  • #行政调解
  • #行政赔偿
  • #自由裁量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确实不得调解。这背后是有重要原因和法律依据的。 行政诉讼主要是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具有法定性和严肃性。公权力的行使是不能随意进行处分和协商的,如果允许随意调解,可能会导致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者损害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也就是说,除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这几种特殊情况外,其他行政诉讼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 对于行政赔偿案件,是因为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后的赔偿问题,赔偿的数额等方面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协商和调解的。而行政补偿案件,是由于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而给予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等也存在一定的协商空间。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由于自由裁量权本身就赋予了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和决定的权力,所以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进行适当的调解。 所以,如果你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上述可以调解的特殊情况,那么法院原则上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如果属于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那么是有可能进行调解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