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房屋买卖是否存在房产分割税?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房子归我。现在我打算把这套房子卖出去,不知道在卖房子的时候会不会涉及房产分割税,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房产分割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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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买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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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并没有“房产分割税”这个确切的税种概念。夫妻离婚后进行房屋买卖,涉及到的税费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这个环节来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暂免征收营业税。夫妻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这种情况下是不征收契税的。 其次,当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后续将房屋进行买卖时,会涉及到一些常见的税费。比如增值税,如果该住房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等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房屋买卖不存在所谓的“房产分割税”,但会涉及其他一些法定的税费,具体要依据房屋情况、持有时间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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