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公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有一笔债务,债权人一直不接受我的履行,听说可以办理提存公证。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办理过程复杂吗?希望了解下提存公证完整的办理流程。
展开 view-more
  • #提存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等相关规定,办理提存公证一般有以下流程。首先是申请阶段,需要由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存在提存原因的证明材料;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提存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接着是受理与审查阶段,公证处收到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公证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提存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审查。此外,还会审查提存标的物是否适合提存,如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等可以提存,而易燃易爆物品等不适合提存。 然后是提存阶段,经过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公证处会予以提存。对于提存标的物,公证处会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 最后是通知与公告阶段,提存成立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公证处会及时通知提存受领人。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或提存人通知有困难的,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存受领人,告知其领取提存物的时间、期限、地点、方法。提存受领人不清或下落不明、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的,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