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留下的房产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在父母过世后,其留下的房产面临拆迁时,相关手续的办理涉及到多个方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承方面的法律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在父母过世后,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产。 接下来是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能证实父母已经去世的事实;房屋产权证明,用以明确该房屋的归属;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它能表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继承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继承权。 完成继承公证后,就可以进入拆迁手续的办理阶段。继承人要携带公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与拆迁部门进行沟通。与拆迁部门协商拆迁补偿方案是很重要的一步。补偿方案通常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就是拆迁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继承人相应的金钱补偿;产权置换则是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拆迁的房屋。在协商过程中,继承人要详细了解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中会明确补偿的方式、金额、支付时间、安置地点等重要信息。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最后,按照协议的约定领取拆迁补偿。如果是货币补偿,拆迁部门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偿款支付给继承人;如果是产权置换,会安排继承人办理新房屋的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