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恐吓他人会怎么处罚?
我和人发生了冲突,对方不仅动手伤害我,还一直恐吓我,我想知道这种故意伤害还恐吓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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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故意伤害和恐吓他人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害情节比较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恐吓他人,是指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遇到故意伤害和恐吓他人的情况,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受害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以弥补自己因伤害和恐吓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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