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如何收费?


房屋买卖过户收费包含多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契税是其中一项重要收费。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来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而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增值税就是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个人所得税也不容忽视。若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1%。不过,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其实就是对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此外,还有一些费用。比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不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登记费方面,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