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会怎样?
我之前有个违法行为,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都没被发现。我想知道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是过了两年还没被发现,那这个违法行为还会被处罚吗?我现在心里一直很忐忑,就怕突然哪天又被查出来要受处罚。
展开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追责时效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三十六条指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二年内未被发现”,意思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如果在两年的时间里,行政机关都没有察觉到这个违法行为,那么之后就不能再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了。不过要是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就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两年的时间。 比如说,张三在2023年1月1日有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到2025年1月1日之后,如果行政机关还没发现这个行为,那就不能再对张三进行行政处罚了。但要是李四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持续进行一个违法行为,一直到2023年12月31日才结束,那么这个追责的两年时间就要从2023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所以,一般情况下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通常就不会再被给予行政处罚了,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内未被发现才不再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