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我遇到了不动产方面的纠纷,想知道法律对于不动产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去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很担心因为不了解时间规定,导致自己的权益没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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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可能就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对于不动产纠纷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你发现自己在不动产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以及侵权人是谁开始,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而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实超过时效,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不过,如果从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就超过了二十年,就算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法院原则上也不再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但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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