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管理人报酬有什么规定?

我参与了一个企业的破产处理,里面涉及到破产管理人报酬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报酬是怎么定的,有什么标准和规定吗?很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报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管理人报酬指的是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业务经营等工作,为此应获得的相应报酬。这一报酬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行职责,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该规定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管理人报酬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来确定一定比例。具体而言,如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部分,在12%以下确定;在100万元 - 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在500万元 - 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在1000万元 - 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在5000万元 - 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在1亿元 - 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此外,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上述比例限制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如果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可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