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后租金归属是怎样的?
我有一套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之前一直租给别人,有稳定的租金收入。现在房子被封了,我就不确定这之后收到的租金到底该归谁。是还归我,还是会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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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被查封后租金归属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而租金则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在查封房屋时没有特别的裁定或要求,在查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原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按照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给原所有权人是合理合法的,此时租金归原房屋所有权人。 然而,如果法院在查封房屋时,已经明确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交付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以用于执行相关案件,那么从法院通知送达承租人之日起,租金就应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交付,此时租金就不再归原房屋所有权人,而是作为执行款项用于清偿债务等相关法律程序。 所以,房屋被查封后租金的归属并不是绝对的,关键要看法院是否有相关的执行措施和要求。原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承租人都应当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和裁定,以确保租金的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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