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出租给他人时,是否需要到物业进行备案?
我把自家住宅房出租出去了,不太清楚要不要找物业备案。听说备案可能有一些好处,但又不确定是不是必须的。想知道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备案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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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宅房屋出租是否需要在物业备案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进行备案。 从保障双方权益的角度来看,备案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承租人而言,备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租人在未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租赁给其他第三方,从而保障自身租赁权益的稳定性。例如,在租赁期间,若没有备案,出租人有可能将房子再次租出,导致承租人面临被要求提前搬离等风险。 对于出租人来说,备案可以降低承租人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风险。比如,若承租人私自转租且未被及时发现,可能会对房屋造成损坏或者影响后续的租赁关系。 从物业角度来看,备案有助于其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房屋租赁情况。一旦租户出现异常情况,物业可以及时联系业主。同时,经过物业备案的租户,今后也不会出现物业欠费扯皮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进行备案,租赁合同本身依然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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