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仲裁调解书后,还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吗?
我之前签了劳动仲裁调解书,现在因为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想让公司补缴,所以得先确定劳动关系。但我不知道签了调解书后还能不能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具体得看哪些方面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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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仲裁调解书后是否还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具体看调解内容。 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便开始与其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用工之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方能正式确立。 其次,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涉及到确认劳动关系相关争议问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其中就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也就是说,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来明确劳动关系是否确立的。 如果之前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并未对劳动关系的确认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处理,那么劳动者仍然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例如,之前的调解只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工资支付争议进行了调解,并未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后续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但如果调解书中已经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有了明确的结论,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重新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了。 总之,关键在于调解书的具体内容,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仔细查看调解书条款,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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