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前30日辞职公司,能做满一个月吗

我打算辞职,已经按照规定提前30日告知了公司。我挺想在这公司做满一个月再走,一方面是想把手里工作好好交接下,另一方面也想有个完整的离职过渡。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提前30日辞职的情况,能不能做满一个月再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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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可以做满一个月的,但并非绝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赋予了劳动者提前30天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从法律本意来讲,提前30天通知主要是给用人单位足够时间去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过渡。 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特别要求,员工按正常流程工作满30天再离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比如,员工提前30天提交辞职信,表明一个月后离职,公司没有反对意见,那么员工就可以做满这一个月。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也可以不用做满一个月就离职。例如公司找到了合适的接替人员,或者认为员工手头工作可以提前交接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员工就能提前走人。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不仅不需要做满一个月,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提前30日辞职后想做满一个月,在一般情况下是可行的,但要考虑公司的意见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特殊情形等因素。 相关概念: 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者提前一定期限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旨在给用人单位一定准备时间。 协商一致解除: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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