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兼职被撞对方该如何赔偿?


在退休人员兼职时被撞的情况下,涉及到侵权赔偿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下面详细说一下赔偿项目。对于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被撞所受的伤病而产生的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是指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 营养费则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关于误工费,虽然退休人员有退休金,但因为兼职工作有额外的收入,因被撞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对方也应该赔偿。通常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了残疾,还会有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即可。如果协商不成,退休人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