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房屋属于什么案由?
我有一处房子借给朋友住,现在我想把房子收回来自己用,但朋友不肯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可不知道这种要求返还房屋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案由,想了解清楚以便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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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案由是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返还房屋这一诉求所涉及的案由,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确定。 如果是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房屋,比如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房屋,这种情况可能属于“返还原物纠纷”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也就是说,当你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别人没有正当理由占用你的房屋时,你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以返还原物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要是基于合同关系要求返还房屋,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那么案由可能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就可以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承租人,要求其返还房屋。 另外,如果是基于共有关系要求其他共有人返还房屋份额,可能会涉及“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由。总之,确定返还房屋的具体案由,需要结合实际的法律关系和案件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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