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没到期是否可以收回租赁物?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但现在我自己家里人突然需要住这套房子,可合同还没到期,我不太清楚能不能把房子收回来,也不知道这么做合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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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收回租赁物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出租人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让承租人使用租赁物。 不过,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出租人是有可能提前收回租赁物的。比如,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又或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没有上述这些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租人强行收回租赁物,那就属于违约行为。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出租人可能需要赔偿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承租人寻找新住所的费用、搬家费用等。 总之,在租赁合同没到期时,出租人不能随意收回租赁物,除非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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