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有一位已经去世了,现在不清楚他的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遗产。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他的子女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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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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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情况一:代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父亲是被继承人,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父亲去世,那么儿子的子女(也就是父亲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属于儿子的那部分遗产。 情况二:转继承。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比如,父亲去世后,在遗产还没分割时,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去世了,儿子应继承的份额就会转给儿子的继承人,可能是他的子女、配偶等。 情况三: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其子女没有符合代位继承等条件的情况,那么其子女就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这些情形,其子女一般不能基于其身份再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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